1.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国资建账、对账、数据库管理、资产清查,编报国资报告、报表,国资清理、处置和出租出借监管。
2.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备案、申报,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的招标、进口免税申报、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以及校内招标等。
3.负责办理学校校舍权属证照,分配与管理公有房屋和职工住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及房租扣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4.负责监管学校经营性资产。
5.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