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教职工校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工作提示》要求,国资基建处按照《教职工校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校党字〔2023〕79 号)文件精神,对已在校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的行为(不含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排查和单位初审,现对相关老师的兼职或经商办企业情况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7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实名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35-2883129
地点: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综合楼512室
四川农业大学国资基建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