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入账资料清单
(上传电子扫描文档)
一、仪器设备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合同(归口单位提供,非归口单位由招标办提供);
2.验收单、发票、现场安装照片、设备铭牌照片(含: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详见附图);
3.进口设备除提供以上1-2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进口代理协议、报关单、免税表等相关资料。
(二)非政府采购:
1.采购合同(2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供);
2.校内采购申报表(或特殊(紧急)采购项目申报表)、验收单、发票、现场安装照片、设备铭牌照片(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详见附图);
3.进口设备除提供以上1-2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进口代理协议、报关单、免税表等相关资料。
二、软件、专利、著作权等办理无形资产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一)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合同(归口单位提供,非归口单位由招标办提供);
2.验收单、发票、软件截图。
(二)非政府采购:
1.专利、著作权
合同或协议、证书、发票,如果专利权人、著作权人为两家单位及以上,需提供农发院签章的情况说明。
2.软件
校内采购申报表(3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供)、合同(2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供)、发票、软件截图、验收单。
3.图书出版
校内采购申报表(3万元及以上必须提供)、出版合同、发票、图书照片。
4.品种权
合同或协议、证书、经科技处鉴定的情况说明、发票(或其他作为入账金额的依据)。
国有资产管理科咨询电话:0835-2882254、028-62349911
附图:铭牌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