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仪器设备购置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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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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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层单位:

为规范我校列入《四川省2014-2015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减少、避免资金浪费,结合学校财务处下发的《关于2015年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仪器设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鉴于近两年中央支持地方设备项目、“4.20”灾后设备和学校学科建设设备专项等已安排了大量设备经费,故2015年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一般教学科研及行政设备费。如果各院所、中层单位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购买设备,也可进行申报,但需要说明原因。

二、申报要求:严格按照《四川农业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川农大校国资发〔2009〕17号)执行。

三、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1日。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1月21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材料报国资基建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资料: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第二办公楼42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国资基建处OA办公系统。

五、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电话:2882312。 

特此通知

国资基建处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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