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雅安校区部分产权房评估结果的通知
根据《关于继续解决雅安校区教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川农大校后发【2012】11号)的通知精神,学校委托雅安市诚信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对教职工申请公租房、换购房退出的75套产权房进行了房屋评估。经学校研究,现将评估结果公布于后(见附件)。
按照评估费由被评估产权房的房主承担的原则,评估费将统一由学校财务处在房主下月工资中扣缴。
另外,我处特邀承担本次评估工作的房地产评估师,于1月21日(星期一)下午2:30~4:30和1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在第二行政楼五楼后管处会议室为我校教职工提供有关房地产评估和房产交易的咨询服务。欢迎大家到场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雅安校区部分产权房房屋评估结果.xls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