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校区教师公寓各住户:
根据《雅安校区青年教师及研究生公寓选房交款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将教师公寓各相关住户第二次房款交纳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按分期付款方式交纳房屋建设费用的住户,第二次房款交纳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
二、参照《雅安校区研究生公寓26、27幢交房通知》的办法,学校不再统一对住房进行粉刷维修,改为将维修粉刷补助费支付给教职工,其金额为:三室一厅1200元/户,四室一厅1500元/户,该款在第二次交款中抵扣。
交款金额计算表:
户 型 | 应交总款(元) | 第二次交款(元) (总额的20%) | 扣除补贴应交款(元) |
三室一厅 | 130000.00 | 26000.00 | 24800.00 |
四室一厅 | 150000.00 | 30000.00 | 28500.00 |
三、逾期未交纳房款者,学校将参照银行贷款利率及购买商品房滞纳金的有关标准,每年收取8%的滞纳金,滞纳金从应交房款截止日的次日起计算。
四、交款后持财务处收款凭证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综合楼515室)登记。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