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5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人才公寓2号楼项目核准的批复》(雅发改社会〔2019〕26号)对项目立项作了批复,四川农业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委托四川益瑞优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相关要求,对《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人才公寓2号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1月15日—1月28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35-2228283(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人才公寓2号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国资基建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