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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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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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科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根据《四川省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川教函〔201910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9162 号)的要求,为深刻汲取年前“12.26”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 4月12-4月17,设备科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主要是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存储、使用、处置环节是否合乎规范等。根据检查情况,只有少数部分实验室整体管理较好,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有详细使用记录表、有专柜保存危化品并上锁。绝大部分实验室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各实验室缺少有针对性(危险化学品遗失、爆炸、泄露等)的应急处理预案;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

3、实验室没有专门的危化品保存柜(易爆化品要储存于防爆柜、燃易品要储存于防火安全柜、有毒有害化学品要存储于毒害化品柜、腐蚀性像强酸强碱定要储存于酸碱柜),各类危化品随地摆放;

4、部分实验室虽有药品柜但存在危化品和其他化学品混放的情况,且药品柜未上锁;

5、实验室未建立危化品的领用、使用台账记录;

6、所有实验室危化品保存均未落实“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

7、实验室废液无专门暂存间,直接存放于实验室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以口头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实验室认真对照各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实验室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实验室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