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校区公寓房违规装修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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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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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原研究生公寓改作教职工宿舍分配后,部分住户未按学校规定及本人签署的承诺书进行装修改造,给建筑结构及安全带来较大隐患。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学校《雅安校区研究生公寓装修规定》的要求,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学校研究决定:

一、所有违规装修的住户必须严格按照《雅安校区研究生公寓装修规定》和《关于公寓住房违规装修的整改通知》的要求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恢复房屋结构和原貌。如因整改不到位,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今后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违规装修的住户须承担全部后果。

    二、对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的违规装修住户,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

1、停止水、电、气、网供应和接入;

2、停发工资和各项津补贴;

3、学校收回住房并进行整改修复,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在违规装修住户的工资或生活费中扣除。

三、学校房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规装修的,应书面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并将通知抄送违规装修教职工的所在中层单位。各中层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教育并协助学校房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