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
为规范仪器设备购置管理,提高资金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2013年度仪器设备申报及购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学校下达给各中层单位的预算均不包含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各教学科研单位、校区、部门确需购置教学科研及办公仪器设备(含软件、实验台桌、家具),均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各中层单位申报购置计划时可不受经费额度限制,学校将根据今年的仪器设备购置总预算和各单位申报情况,分轻重缓急统一安排采购。
二、申购仪器设备须按《四川农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购品名数量规格、申购理由、估算经费、本单位已有同类仪器设备情况(申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应向设备科查询学校已有同类仪器设备情况)等内容,经本单位负责(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国资基建处,待学校审查同意后,再按招标要求上报“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等详细内容。
三、根据各中层单位的申报计划,对于目的用途明确的一般仪器设备,经国资基建处初审后,提交学校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购买。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国资基建处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论证评审后提交学校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1、单台件金额超过5万元和批量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
2、同一中层单位申报采购计划超过100万元的。
3、指定唯一品牌或其技术指标参数只有特定品牌才能满足的。
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复我校2013年财务预算通知的要求,所有仪器设备采购必须集中并于6月底前进入政府采购流程。鉴于目前政府采购流程复杂、所需时间长,各中层单位务必于2013年4月22日前将申报计划(含电子文档)交国资基建处办公室(第二办公楼512室)。逾期未报的,今年内不再受理。申购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等内容导致本年度无法完成采购的,其计划作废,次年必须按程序重新申报。
六、各单位用其他预算外经费或本通知下发之前已落实经费但未进入采购流程的,必须按本通知要求时间重新上报,以便纳入今年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实施统一采购。
七、《四川农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可在校园网国资基建处网页下载。
附件:
四川农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xls
四川农业大学大型精密和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及审批表.doc
国资基建处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